202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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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13:51:00
雪霸國家公園查獲觀霧違規租車 籲民眾選擇合法業者保障權益

【記者蔡小雪/苗栗報導】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近日於觀霧遊憩區查獲一名業者未經許可提供自行車租賃服務,違反《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8款規定,經查證屬實後已依同法第26條裁罰新台幣3,000元。

違規業者線上交易紀錄(圖:雪管處供)

雪管處指出,今年4月接獲民眾反映在觀霧向業者租借自行車後發生意外卻遭拒賠的情事,因此主動展開調查。經查發現,該業者透過Line平台洽談租車事宜,並於現場展示多輛自行車供取車使用,涉及於國家公園內未經許可擺設攤位營業。雖業者辯稱僅提供車輛運送,但現場查證已確認有營業行為。

雪管處會同林業與警政單位進行聯合巡查發現未經許可經營自行車租賃的違規案件(圖:雪管處供)

為防範類似違規情事再發生,雪管處自4月15日起聯合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與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進行巡查,並已對該業者開立多張違規紀錄,目前均依法辦理裁罰。

雪管處提醒,依《雪霸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非指定販售區域不得設攤或流動兜售。違規行為除了破壞管理秩序,也可能危及遊客安全與消費權益。國家公園屬全民資產,絕不容許非法經營濫用。

另一方面,配合山林開放及「管車不管人」政策,自今年1月25日起,觀霧大鹿林道東線僅開放腳踏車、電動輔助自行車、公務車及緊急救護車進入,其他未經核准車輛不得進入。雪管處已於林道沿線設置解說牌、流動廁所、自行車停車區與休憩座椅等設施,並定期進行安全巡查與維護。

為提升遊客騎乘安全,雪管處亦製作「大鹿林道東線自行車安全宣導短片」,上架官網、臉書及登山資訊分享平台。東線全長約19公里,部分路段地勢起伏且地質不穩,遊客若計畫自行車騎乘,應先了解安全須知,評估自身體能與裝備狀況,減少負重,確保行程安全。

雪管處再次呼籲民眾選擇具有合法資格的自行車租賃業者,以保障自身權益,同時共同守護國家公園珍貴自然資源。

加強宣導保障消費權益,騎乘租賃自行車「4大要點」不容忽視!(圖:雪管處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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