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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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00:02:27
打擊非法日租屋「聚所」 高市府祭鐵腕斷水電

【視傳媒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為維護高雄城市觀光品質與旅宿消費市場秩序,支持合法旅宿、有效遏止非法日租屋,高雄市政府觀光局7月10日聯合相關局處、台水及台電公司,針對本市左營區非法日租業者「聚所」祭出鐵腕,啟動「斷水斷電」強制執行手段,杜絕違法,展現取締整頓強烈決心。觀光局強調,旅宿業應依法申設、取得旅館或民宿登記證始得營業;同時呼籲,消費者應選擇合法旅宿,以確保安全與住宿品質。


   高閔琳局長表示,為積極維護高雄城市形象與觀光品質,自112年起,觀光局累計稽查旅宿高達2554家次,本年度至六月底,已稽查257家次,同時針對旅宿業積極推動包括永續、環保、性別友善、穆斯林友善、星級評鑑等多項輔導計劃。其中,針對演唱會或大型活動哄抬旅館房價、無故取消訂房,以及打擊非法旅宿及日租業者亦不餘遺力。高閔琳指出,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24條第1項規定,經營旅館業務須向地方政府主管機關申設旅館登記始可營業。未取得登記,擅自提供不特定人以日或週方式收取住宿費用者,依該條例第55條第4項處以10至200萬元的罰鍰並勒令歇業;若再經查獲有持續經營之情形,續依「行政執行法」第27條處以怠金並勒令歇業,若仍未歇業,則依「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第7項予以斷水斷電。


   觀光局說明,交通部已於114年4月2日修訂「發展觀光條例」非法旅館之裁罰金額,由原來的10萬至50萬元,修訂為10萬至200萬元;非法民宿之裁罰金額由原來的6萬至30萬元,修訂為10萬至100萬元,裁罰金額調高4倍,加重對非法業者裁罰。本次施鐵腕執行斷水斷電之非法旅宿「聚所」,前於113年6月18日處分10萬元罰鍰並勒令歇業,惟仍持續營業違法經營旅宿業,後於114年2月19日再被裁處20萬元怠金並勒令歇業,但業者無視法令仍繼續違法營業;為保障旅客住宿安全,10日由觀光局會同市府相關單位及台水台電公司,前往強制執行斷水斷電處分並張貼違反法令公告。


   觀光局強調,旅館業者應於各訂房平台應主動揭示刊登合法旅館或民宿證號,歡迎使用觀光局設計、融入城市吉祥物高雄熊之版本,以供消費者訂房時,得以迅速且有效辨識。申設中業者,亦應確立建築物使用執照為旅宿業用途,並通過消防建築公安檢查後,儘速向觀光局提出合法化申請,取得合法登記證後才可營業;切勿擅自經營旅宿業、成為非法業者,以免違法受罰,情節嚴重者將強制執行斷水斷電。


   觀光局提醒,非法日租屋經常透過網路平台招攬生意,以「裝潢」漂亮、「價格」便宜或「地段」方便等方式吸客;但此些營業場所均未通過消防及建物公安檢查,更無24小時服務人員,若不幸發生公安意外或消費爭議,消費者往往求償無門。此外,也曾發生不法人士假借經營業者名義,誆騙旅客住宿費用或個資,嚴重危害消費者住宿安全及資安權益。相對於違法日租屋,合法登記之旅宿業建物符合使用執照用途,不但每年都須依規定辦理建築物公安及消防安全申報、投保公共意外險,主管機關也會不定期至現場稽查,為消費者層層把關,安全才有保障。


   觀光局再次提醒,消費者應慎選合法旅宿,才能保障自身安全與權益。出遊訂房前,請務必先至「臺灣旅宿網」查詢或洽詢觀光局(07-7409802)該旅宿之合法性;於現場投宿時,更應查看業者有無有懸掛「旅館業登記證」或「民宿登記證」及專用標識牌,以保障自身權益與旅遊住宿安全,避免發生消費爭議。如發現非法日租屋,歡迎民眾勇於檢舉,經查證屬實者,可獲實收罰鍰金額10%至15%之檢舉獎金。更多詳情請參閱觀光局「高雄旅遊網」(https://khh.travel)。
圖1 指揮官向非法業者宣讀斷水斷電處分。
圖2 孫副局長率同執行小組執行斷水電。
圖3 指揮官率同執行小組稽查營業中房間。
圖4 指揮官向非法業者說明違規情形。
圖5 非法旅宿營業中房間設施。
圖6 市府觀光局張貼執行斷水斷電公告。
圖7 指揮官督導台電人員執行斷電。
圖8 台電人員執行斷電後拆卸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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