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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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2:00:19
成大機車格遭佔光!議員李宗霖盼交通局找方法保障民眾權益

【視傳媒記者黃雋淮/臺南報導】

 

今(23)日台南市議員李宗霖於保安部門業務報告時質詢交通局,針對成功大學周邊機慢車停車格遭長期佔用問題,商家車輛長時間佔據停車格,甚至出現一車佔兩格情形,嚴重影響學生與市民停車權益,要求交通局提出具體改善對策。

 

▲成大機車格遭佔光!議員李宗霖盼交通局找方法保障民眾權益。(記者黃雋淮 攝)

 

李宗霖表示,近期接獲民眾陳情反映,成大周邊機慢車停車格遭商家車輛長期佔用,不僅整排車輛久停不移,甚至有車輛一台佔用兩格情形。更有民眾發現部分車輛張貼多張收費單據,顯示已長時間佔用公共停車資源,嚴重排擠一般用路人停車需求。

 

李宗霖指出,經向警察局第一分局及交通大隊了解,目前類似車輛因認定為一般重型機車,並不屬於違規停放,即使有跨格停放情形,現行制度下仍缺乏明確規範與有效管理。他質疑,若一台車實際佔用兩格空間,收費卻未反映使用面積,將產生明顯的公平性問題,也使有限的停車資源更加緊縮。

 

交通局停管營運科科長陳英傑回應,收費是以一格收費。李宗霖質疑,若如此,有限資源不就被商家佔用了嗎?交通局長王銘德也納悶,遊覽車若佔小汽車格,是收取遊覽車停車的費用,但議員所提佔兩格狀況為什麼不是收兩格費用。對此,交通局長王銘德也承諾會再詳加研議。

 

李宗霖舉例,2019年出現長期佔用中西區府前路台灣銀行前停車格,2023年市府大刀闊斧將車輛拖走,結束長達四年的「傳奇街景」。陳科長則表示,該案車主雖有繳納規費,但他違反的是附加框架使用路邊車格使用的相關規定。

 

陳科長說明,議員提供的成大周邊停車格佔用,是屬於比較特殊的三輪車型,它掛牌是合法的領牌車輛,但爭議在於車輛後面附加框架做類似廣告性質。分兩種類型,像運輸車輛或放公司名字的,這種不會認定是廣告性質;但如果後車廂附掛的內容有涉及廣告性質,就會違反規定。陳科長與王局長補充,路邊停車格最長可以停三天。因為要行政處分,會先發文通知改善,若未改善就會移置。

 

李宗霖進一步指出,近期桃園市試辦開放大型重機停放機車格,即引發「跨停兩格仍收一格費用」的爭議,顯示相關制度若配套不足,極易引發民怨。他強調,台南市若未來研議類似政策,應審慎評估並建立清楚的停放與收費規範。而現階段最重要的是,針對長期佔用及不當停放的管理機制應強化並改善,保障多數市民的停車權益,避免讓公共資源被少數使用者長期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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