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傳媒記者黃雋淮/臺南報導】
臺南市政府致力打造低碳永續城市,配合中央能源轉型政策,積極推動屋頂型太陽光電 (PV) 設置,為鼓勵民眾參與,透過強化誘因與補助機制,有效運用城市既有空間創造綠能收益。南市府經發局表示,截至114年度底止,臺南屋頂型太陽光電備案容量達 2,194.6MW,與前一年度相比成長 10.88%,佔全市太陽光電裝置量約 44%。114年度臺南新增264MW光電備案容量中,高達81%來自屋頂型太陽光電,顯示「屋頂優先」策略獲得廣泛回響,獲得民眾高度參與與支持。

▲屋頂型太陽光電因不額外佔用土地且可兼顧建築遮陽降溫之效,是達成城市韌性與能源。(經發局 提供)
經發局長張婷媛指出,屋頂型太陽光電目前是臺南再生能源成長主力,其具備不額外占用土地、兼顧建築遮陽降溫與節能減碳等多重效益。不僅增加綠電供應,也提升能源自主性與城市韌性,是推動淨零轉型的重要策略之一。

▲臺南推動再生能源採「屋頂優先」的策略,獲得民眾高度參與與支持。(經發局提供)
為鼓勵民眾參與,市府積極爭取中央「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補助資源,協助市民降低設置門檻。中央釋出四千五百萬元補助經費,獎勵在臺南轄內合法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之自然人,且建物頂層面積小於一千平方公尺以下者,每瓩 (kW)獎勵三千元,單案最高獎勵卅萬元。
另有關合法建物屋頂涉及既有違章建築情形,經發局表示,目前合法建物屋頂存有違章建築者,皆須依據中央「設置屋頂太陽光電免請領雜項執照處理原則」辦理,並非開放所有違章建築物。
經發局進一步說明,案場須經工務單位確認其「設置場址」與「不影響公共安全且不妨礙違章建築處理」,取得「違章諮詢表」合格證明及 專業技師簽證 ,始得依法申請屋頂型太陽光電。
經發局強調,原本違建屋頂並不會因為設置合法太陽光電系統就變成「就地合法」。市府將持續在安全、合法與永續原則下推動再生能源發展,讓更多市民共享綠能轉型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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