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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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2:11:38
臺南市114年度第3批地籍清理代為標售全數標脫 地政局呼籲權利人注意自身權益

【視傳媒記者黃雋淮/臺南報導】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於1月29日辦理114年度第3批地籍清理代為標售作業,此次公告標售2標共3錄,順利全數標脫,得標總金額達559萬餘元。

 

▲臺南市114年度第3批地籍清理代為標售全數標脫 地政局呼籲權利人注意自身權益。(地政局 提供)

 

市長黃偉哲表示,市府辦理地籍清理代為標售土地,旨在釐清產權,活化土地,藉由標售可解決與現行法令規定不符或不全之地籍問題,協助民眾釐正地籍確保人民權益,並促進土地利用。

 

▲臺南市114年度第3批地籍清理代為標售全數標脫 地政局呼籲權利人注意自身權益。(地政局 提供)

 

地政局長陳淑美說明,地籍登記資料不完整或登記權利主體與現行法令規定不符之土地,經公告期滿而仍未能依相關法規辦理權屬釐清者,才由地政局代為標售,標出土地之真正權利人亦得依規定申請領取地籍清理標售價金,本局積極清理權屬不明之土地,協助民眾釐正地籍確保權益。

 

地政局長陳淑美補充指出,此次標脫之北區大銃段1842、1843地號等2筆商業區土地位於台南市舊城區內,土地早期權屬未能釐清,在地籍清理條例規定作業下以每坪約33.2萬元標脫;白河區河保段42地號土地則以每坪約8千元標脫,期許得標人妥善利用土地,讓其活化再利用。

 

地政局提醒,這次代為標售土地,有符合優先購買權規定之民眾,請主動於決標後10日內(115年1月29日至2月9日)以書面向地政局申請承買,若無人申請優先購買權,地政局將於期滿後以雙掛號公文寄發得標繳款通知書,得標人請耐心等候並請於收到繳款通知書次日起30日內完成繳款;並提醒相關權利人應自保管款存入之日起10年內,依規定填具申請書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地政局申請發給地籍清理價金;民眾如有疑問可洽詢地政局及所屬各地政事務所,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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