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傳媒記者黃雋淮/臺南報導】
長照與身心障礙家庭照顧者,在日常照顧過程中,常會面臨被照顧者因失智、阿茲海默症、中風後腦部退化、智能障礙或重大疾病導致判斷能力下降的情況。然而,法律上這些對象仍被視為「具行為能力人」,其所簽署的契約與決定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往往造成家庭在財務與照護上的雙重困境。

▲從照顧到守護 樂活基金會陪伴家庭了解監護與輔助宣告制度。(記者黃雋淮 翻攝)
為了協助照顧者了解如何在尊重被照顧者意願的前提下,善用「監護宣告」與「輔助宣告」制度來保障親人權益,【麻豆大區長照與身障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據點共融計畫】特別將嚴肅的法律議題帶入六甲區菁埔活動中心,舉辦「守護愛的決定」家庭照顧者法律講座。活動廣邀在地家庭照顧者參加,講座內容涵蓋申請程序、適用對象與實務案例,協助民眾掌握正確的法律保護途徑,為愛加上一層法律防護。

▲從照顧到守護 樂活基金會陪伴家庭了解監護與輔助宣告制度。(記者黃雋淮 翻攝)
這次講座特別邀請林政緯講師主講,以深入淺出的方式說明監護與輔助宣告的差異與流程。林講師指出,監護宣告適用於已喪失辨識與判斷能力、需全面協助的對象,例如嚴重失智或長期臥床者,由法院指派監護人代為處理醫療、財產與法律事務;輔助宣告則適用於部分喪失判斷能力但仍能自主生活者,如輕度失智或精神疾病患者,由輔助人協助處理重要契約或財務事項,兼顧保障與尊重。
林講師提醒,申請監護或輔助宣告除須備妥病歷、財產資料並向法院提出聲請外,家庭成員之間的共識與信任更是申請成功的關鍵。有家屬分享自身經驗,指出母親因退化性失智,曾在未察覺下將退休金全數投入投資而蒙受損失;申請監護後,家中決策更加透明,照顧責任明確,也減少家庭衝突。
講座現場除了解說法條,也由樂活基金會周明修督導設計互動情境題,帶領與會者情境模擬,透過有獎徵答的方式引導思考:「若家屬不同意可以申請嗎?」「監護人能否更換?」「被監護人仍可使用財產嗎?」等實務問題。現場氣氛熱絡,照顧者們踴躍發言,在交流中獲得實際解答與新的啟發。
討論中,不少與會者進一步提及「病人自主權」及「安寧緩和醫療」等議題,關心若自己臥病時,能否自主決定醫療方式、誰能代為表達意願。林講師也指出,相關制度可透過《病人自主權利法》、《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及《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等法規進一步了解。未來樂活基金會也將相關主題講座,列入辦活動計畫中,協助家庭照顧者更全面地認識自身與家人的法律保障。
樂活基金會表示,隨著高齡與失能人口持續攀升,長照與身障家庭照顧者不僅面臨身心壓力,也常陷入法律與決策的焦慮中。本次講座的宗旨,不僅是傳遞法律知識,更希望成為照顧者最堅強的後盾——讓每一個為家人所做的決定,都能被法律看見與守護。守護愛的決定,讓照顧更有底氣。社區活動與講座宣導邀約,請洽 (06) 265-1319 樂活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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