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16
關閉
2025-10-15 16:30:00
駕駛未停讓行人致重傷罰3.6萬 新制6月30上路

記者蔡小雪/苗栗報導

近期全台頻傳重大車禍,不只造成死者家庭破碎,肇事者也將面臨嚴重刑責與金錢賠償,據交通部統計,苗栗縣今年1月到6月交通死亡人數為49人,相較2024年同期增加16人,對此,苗栗縣警局展開交通大執法,針對駕駛未停讓行人,酒駕、嚴重超速、闖紅燈、違規迴轉及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道路等交通違規取締,一旦發現用路人違規,絕對依法開罰,呼籲用路人小心荷包。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駕駛人在行經行人穿越道時,若未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即屬違規,具體罰款金額如下:一般情況(一般行人):罰款金額範圍為 1,200元至6,000元。特殊對象(視覺功能障礙者):罰款金額範圍為 2,400元至7,200元,若行人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則處以更高的罰鍰。 

違規記點:未停讓行人將被記 3點違規點數,若一年內累積達12點,將被吊扣駕照 2個月,並需參加交通安全講習。 若因未停讓造成交通事故,罰款將加重,輕傷的罰款可達 1.8萬元,重傷或死亡的罰款可達 3.6萬元。 

違規標準,駕駛人在行經行人穿越道線時,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 3公尺(約一個車道寬),或汽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即構成違規。 許多駕駛人可能會認為減速就足夠,但法律上要求駕駛人必須 完全停車 讓行人先行通過。只要行人已靠近斑馬線並有明顯穿越意圖,駕駛人就應提前停讓。 

 

苗栗縣政府表示,交通事故往往源自駕駛人或行人一時疏忽,只有共同遵守交通規則,才能確保道路安全。了解這些罰則和規定有助於駕駛人更安全地行駛,並避免不必要的罰款和違規記錄。

 

以上苗栗縣政府廣告

 

 

 

您可能有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