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傳媒記者黃雋淮/臺南報導】
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涉入之學甲爐渣案起訴近4年半終於將在6月26日宣判,臺南市議會國民黨團呼籲,請法官正視郭再欽等非法掩埋爐渣等事業廢棄物,破壞臺南市的好山好水,再巨額贓款投入地方政治、黨派、選舉、光電、槍擊,建立臺南市獨有之黑金結構,嚴重影響民主法治之基礎,請法官依法從重量刑,以杜絕令本市市民深惡痛絕之金權結構。

▲遲來的正義也是正義 國民黨團請法官制裁破壞國土之犯罪集團。(記者黃雋淮 攝)
國民黨團書記長林燕祝、副書記長李中岑、許至椿、發言人蔡育輝、盧崑福、蔡宗豪及議員候選人李佳蓉等召開記者會,依據起訴內容表示,本案涉案期間為100年4月至104年9月間,郭再欽將大量電弧爐爐碴以合法再利用名義,實際非法填埋於農地、工業用地及國有土地,由臺南地方檢察署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非法清理、處理及棄置廢棄物等罪嫌提起公訴,並認不法所得達21.6億元。

▲遲來的正義也是正義 國民黨團請法官制裁破壞國土之犯罪集團。(記者黃雋淮 攝)
國民黨團議員指出,檢察官經詳細調查後認定,郭再欽等為掩飾非法掩埋爐渣之犯行,刻意填埋1、2公尺至7、8公尺,且量體龐大達68萬公噸(含明祥馨2場、全程興公司、農地及國有土地),遠逾合法工程規範,經經濟部工業局及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會同查核後認定,掩埋於全程興業公司之爐渣於造成吸水後膨脹、鋪面隆起龜裂、牆柱接觸處斷裂,已危及結構安全,顯見郭再欽等人掩埋爐渣等事業廢棄物,並非經加工處理後之合格「產品」。
國民黨團議員認為,郭再欽等犯罪集團涉案期間長達4年,處理之爐渣數量極大,嚴重破壞農、工及國有土地,且輸運計畫縝密,絕非偶一為之犯罪行為;且犯罪迄今,對於非法掩埋之爐渣,尚未完全清理完畢,且郭再欽本人帳戶脫產至僅餘120萬元,根本無誠意負擔清運費用,竟仍向法院聲請解除不動產之扣押禁令,顯然欲規避應負之法律責任,請法官審酌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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